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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社会消费维权30年贡献人物

来源: 中国消费网 作者: 任震宇 2014-09-01 16: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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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也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正式登上历史舞台30年。9月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纪念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暨中消协成立30周年,宣传30年来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评选活动。

  据中消协秘书长常宇介绍,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评选是中消协成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的一部分,中消协还将编著出版“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专题图书,记录和展示我国社会各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共同成果;在《中国消费者》杂志设专栏,进行“中国消费者保护风云录”宣传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30年来的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录制纪念中消协成立30周年宣传片,以关键历史发展阶段为切入点,通过浓缩的事件片段,采用声像形式展示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发展历史;聚焦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系列论坛活动;拟于今年12月26日中消协诞生的日子,召开纪念中消协成立30周年座谈会;出版发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特种邮票,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理念。

  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评选范围为1984年12月至2014年9月,在推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和单位。要求候选人物符合四项条件:一是开拓性,主要消费维权事迹具有开拓性,或者与前人相比具有实质创新之处;二是公益性,主要消费维权事迹具有公益性,或者间接惠及广大消费者;三是推动力,主要消费维权事迹直接推动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或者在某个方面产生了巨大推动力;四是影响力,主要消费维权事迹有历史影响力,或者现实影响力。

  评选自9月1日当天启动,推荐截止日期为9月30日,由评选活动办公室整理汇总各方推荐材料,提出初选名单。中消协将组织有关政府部门、专家、理事代表等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名单,并于11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候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评选。12月5日前,根据社会评选情况,组织有关政府部门、专家、理事代表等评出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30名,其他候选人物获提名奖。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将特邀部分媒体代表参与评选工作。评选人物确定后,中消协将于12月下旬召开会议,对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杯,并在媒体上组织宣传。

  中消协秘书长常宇表示,希望能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深入回顾和认真总结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风雨历程,大力宣传30年来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传递社会正能量,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弘扬法治精神,面向未来发展,为消费者保护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奠定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推荐方式:

  请按格式填写推荐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cca30th@163.com

  有其他相关事迹书面说明材料的,请邮寄复印件至:北京海淀区阜成路北一街甘家口12号楼三层,中国消费者协会办公室,邮编:100037,在信封上注明“人物评选”字样。

  联系人:赵宇郭耀宗

  电话:010-63253185 63253182

  手机:13466597666 15101081553

  传真:010-63253189 63253118

  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推荐表可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www.cca.org.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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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消协,公开征集,消费维权,贡献人物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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