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违反“7日退货”处罚办法年内实施
36万元购虫草片索“1+3”赔偿 因质疑自己花费36万余元所购的藏珀牌冬虫夏草纯粉片欺诈消费者,近日,消费者叶光将该品牌两款产品举报至购买地的食药监局,并表示会依据《消法》要求“退一赔三”。 叶光购买的这两款虫草纯粉片均由西藏华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价格分别为每盒29999元和每盒12488元,共计184878元。 通过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叶光发现两款产品外包装所印制的许可证号(藏Y2006001号)相关信息并不存在。他向产品生产厂家所在地的西藏食药监局电话咨询,对方答复称未发放过此类编号的生产许可证。叶光以所购两款冬虫夏草纯粉片涉嫌欺诈消费者为由,向食药监局举报。 6月20日,叶光来到北京市王府井大街乐天银泰百货的藏珀冬虫夏草纯粉片专柜,又花费近18万元购买了6盒虫草片,随后向北京市食药监局举报。叶光表示,此次买假索赔,一方面希望依据《消法》“退一赔三”,另一方面也希望执法部门重视此类产品的生产,尽快规范这一市场,并警示消费者。 新《消法》影响 如果经营者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就应该按照《消法》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从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来说,不管是否为知假买假,只要消费者买到的商品确实有问题,就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据了解,自新《消法》实施以来,还没有出现过高额索赔案例。叶光也希望此次买假行动,让更多消费者知道《消法》惩罚性赔偿条款,并让条款真正落到实处。 “促销价”高过原价 消费者获三倍赔偿 消费者唐先生被一网店“商品6折促销”的广告宣传所吸引,花费280元购买了该网店的一个电脑包。然而,唐先生查阅该网店之前的商品价目表发现,他购买的那款电脑包促销前价格为240元。唐先生认为该网店有虚假促销、欺诈消费者之嫌,向工商局投诉。 新《消法》影响 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确认该网店促销期间电脑包等5件商品价格均高于促销前的价格。执法人员按照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规定,进行调解。经协商,商家同意按价款3倍赔偿唐先生840元。 住宿时车遭剐擦 宾馆赔偿修车费 刘先生在某宾馆入住时,把车停在该宾馆门前。次日,发现该车遭到剐擦,后视镜损坏。刘先生要求该宾馆赔偿修车费4000元,宾馆不同意,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先生投诉到消协。经调解,该宾馆赔偿刘先生4000元修车费。 新《消法》影响 消协工作人员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案例。新《消法》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刘先生入住该宾馆,双方构成了合同关系,宾馆应该对刘先生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服务。宾馆未保护好入住者的财产安全,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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