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协拓展消费维权新渠道
加强维权网络建设 “没有消协组织调委会调解,恐怕我们就是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说起去年10月的那起麦苗拌种剂纠纷,无极县杨家庄村民杨立栓眼里满是感激。 2013年10月,正值小麦播种高峰,杨立栓等43户农民先后在无极县前北焦一家农药种子门市部购买了种子和拌种剂“苗安宁”。门市部负责人仝保国现场拌好种子,然后运到田里播种。没想到,别人家地里的小麦齐刷刷长了出来,而杨立栓等43户的270余亩麦田,出苗率不到三分之一。杨立栓组织几户农民找到仝保国,一起到现场查看苗情。面对现实,农户急坏了,经销商也吓懵了,一时不知所措。 无极县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通知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成员和法律专家服务团律师赶到现场。通过勘查苗情,找经销商了解情况,一致确定影响小麦出苗率的问题出在拌种剂“苗安宁”农药上。 江苏“苗安宁”生产厂家派销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查看分析后,承认“苗安宁”所含的“三唑醇”有抑制幼苗生长的作用,但又称小麦出苗率低,是使用时调制浓度不合适,厂家可以补偿一定的种子款,但不应负责全部损失。 调委会向厂家强调,其一,厂家没有说明正确的使用方法;其二,厂家没有对经销商尽到督查和培训义务,以保证经销商熟知所经销商品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其三,拌种是经销商亲手进行的。因此,厂家明知经销商不熟知产品使用方法,还向其提供产品,出了问题理应负责。 最终,厂家代表接受调委会调解意见,一次性赔偿43户农民4.3万元经济损失。 从2012年开始,无极县消协在成立“消费巡回法庭”和“诉前调解室”基础上,着力加强消费纠纷调解队伍建设,聘请县法院法官、工商局干部、司法局骨干、法律事务所律师等成立无极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专家服务团”。为了把调解委员会的触角延伸到大街小巷、田间地头,无极县工商局和司法局联合组织、指导各基层工商分局、消协分会、乡镇司法所等相关单位在乡镇建立乡级“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村委会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室”,从而形成县、乡(镇)、村(街道、社区)三级消费维权网络。截至目前,无极县各级调委会共受理调解消费纠纷176起,结案率100%。 河北省消协会长、秘书长张福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形式多样的消费巡回法庭、联动调解、诉调对接等消费纠纷调处新模式,保持了消协调解便民、高效的特点,又整合了法律资源、增强了诉讼审理的严肃性及威慑力,实现了消费者协会与人民法院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别是提高了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消费纠纷的解决效率,对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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