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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货假货难分清 商品包装有学问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张恒 2015-03-30 0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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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假五粮液,谁是李鬼谁是李逵,让人分不清楚。”在面对市场监督执法人员手中的两瓶几乎一模一样的五粮液时,消费者王女士疑窦丛生。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大连市甘井子区消协联合设立食品、药品、化妆品、洗发水、烟、酒等多个维权咨询与投诉窗口,手把手教消费者学习如何辨识真伪产品,了解商品包装上的小常识。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对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消费者一般购买时看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实包装上还有很多大家需要知道的小常识。

  保健食品:看保健品标识及批准文号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凡是保健食品,要留意标识。保健食品其产品包装左上角必须印有一个天蓝色草帽形图案,下面标有“保健食品”四个字。“天蓝色草帽”图案是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未经国家注册批准的产品一律不得使用该标志、不得宣称保健功能。

  还要看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只能有一个,在“天蓝色草帽”标志下方。2003年6月份之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卫食健字”或“卫食健进字”(进口食品),2003年6月后,保健食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批准文号格式为如“国食健字****”或“国进食健字****”(进口保健食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

  此外,还需保存凭据,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凭证),以便当自身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有据。

  化妆品:特殊用途应有“卫妆特字”

  生活中名目繁多的化妆品品牌层出不穷,据甘井子区消协透露,每年化妆品的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大多集中在皮肤过敏、虚假宣传等方面。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化妆品,首先要留意包装,化妆品包装上的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比如“除菌”字样的疗效用语。

  进口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或备案。值得注意的是具有祛斑、防晒、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功效的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此类化妆品应该具国家批准的“卫妆特字”批准文号,购买时应该认准,如果没有请谨慎购买。

  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查看化妆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普通食品:包装上不需文号

  普通食品外包装除了品名、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贮藏条件、产地等基本信息之外,包装上应有卫生许可证号和执行标准号,普通食品不需文号,有些普通食品生产企业为了欺骗消费者,在产品包装上标称一些如“某食监字xx号”等类似批号。实际上,这些批号没有意义。在宣传上更不能提到有关疗效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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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化妆品,商品,包装

责任编辑:解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