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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出租房屋空气质量买单

2018-01-11 15:56:24 作者: 来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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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O2O租房平台“自如”部分新装修房间存在甲醛超标情况。根据新华社记者调查,“自如”部分房源在装修结束后,仅将房间通风透气数天,便挂牌出租给房客。因房屋空气质量原因,部分房客住进由“自如”装修的出租房内后,出现严重身体不适。在“租购并举”的宏观背景下,这一事件为时下火热的房屋租赁市场带来了冷思考:谁为出租房屋空气质量买单?

  部分出租房出现甲醛超标

  据媒体近日报道,“自如”不少出租房存在疑似甲醛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超标,部分房屋装修完成后短时间内就挂牌出租等现象。不少租客反映入住后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还有少数租户被医院诊断为“疑似甲醛中毒”。记者走访发现,“自如”在北京西城区、朝阳区的多套挂牌出租房屋,几乎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房屋有刺鼻异味、令人头晕等情况。有“自如”管家表示,其公司装修结束后,只会对房屋的管道、洗手间、灯饰等硬件设备进行检查,至于空气质量,不会专门做甲醛检测。

  记者致电“自如”全国客服热线,咨询出租房屋的空气质量问题。客服人员答复:“‘自如’对房屋的装修材料都进行了质量检测,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出现房屋甲醛超标等问题,‘自如’可以提供炭包、绿植净化空气。严重的可以免费换房或者免费退租,即退回押金及所有未发生的房租及服务费。”当记者问“对装修完毕出租的房子是否会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时,客服人员答复:“暂时没有进行这样的检测。”

  出租房屋质量控制仍是空白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拥有1.68亿租户,占人口的12.1%,未来10年,租房人数将增至两亿。与此同时,网上房屋租赁平台也越来越多,“甲醛超标”等出租房屋质量问题,也不断曝出。

  记者《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发现,该办法提出,“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但该办法并未对具体的实施细则做出要求,也没有涉及出租房屋的空气质量问题。

  记者又查阅了一些地方的租赁管理规定。《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条例》第十七条指出:“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在规范租赁双方权利义务时,要求“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者减少租金;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未采取排除危险措施确保住房安全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消防有关规定的”不得出租。

  由此可以看出,各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中均没有涉及详细的出租房屋空气质量等控制标准。记者还注意到,这些规定都是十几年前制定发布的,针对的主要是个人出租房源,当时房屋出租O2O互联网公司还没有出现,条例对此类租赁行为的规范也尚未涉及。

  记者同时注意到,当前室内空气检测的主要依据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前者是一个健康人居环境的基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对建筑开发商、装修商、家具商、房屋出租方并没有强制约束力。后者是对建筑商和装修商具有强制性的工程验收的标准。但即使工程验收合格的房屋,引入了家具后,室内空气质量很可能也会下降。所以,为生命健康着想而进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才是衡量房屋是否符合健康人居环境标准的根本依据。

  相关细则和标准亟须建立

  在“租购并举”的政策框架已经搭建起来、市场机构参与租房热情高涨的情况下,租房领域的细则和标准亟须建立。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我国以前对租赁住房的管控主要是消费方面的管控。对于个人房源来说,监管部门能实现的监管内容并不多,质量把控方面是有空白的;对于长租公寓来说,运营企业按理应该有此类质量管控措施,但其实真正进行质量控制的很少,监管也是空白。除非出现一些矛盾,否则不会有公开的行业标准。过去此类现象比较少,因为都是个人房源,租客对房屋的装修也不是很重视。而现在类似机构房源进行装修的比较多,此类标准需要积极制定。”

  严跃进建议,租赁房源应该有一个“身份证”或编码,只有房源的身份确定了,有关部门开展定期检查等工作才更容易;有关监管部门还可以考虑对类似房源装修改造开展备案制度,甚至制定一个统一装修的标准,这样才可以在新租房时代,更好维护租赁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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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租房,空气质量责任编辑: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