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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听信口头承诺 慎重选择“退旧保新”

2019-02-14 11:03:47 作者: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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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警惕“退旧保新”风险》表示,近期,有消费者刘某投诉称,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主动与其联系,以整合保单为名,称可将其持有的原几份保险产品分期转到一个年金分红万能账户中,并称对其没有损失,且万能账户结算利率5%,实际上是将消费者的原有保单退保,办理新的保险产品,万能账户保底利率1.75%。因后期消费者不认可,新的保险产品并未办理成功。随后,刘某向我局投诉,并提供其与销售人员的电话录音,最终我局认定销售人员存在欺骗行为。

  上述案例是保险销售人员夸大保险收益诱导消费者对旧保单退保,并意用退保资金购买新保单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消费者警惕性比较高,维权意识较强,及时发现销售人员误导行为,并主动取证留存录音,最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要了解产品,切莫听信口头承诺。保险产品多为格式条款,种类繁多,侧重各有不同,消费者应当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切莫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尤其是投资收益内容,合同条款都有明确约定,销售人员作出与保险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说明或承诺,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切莫轻信。

  二要理性思考,慎重选择“退旧保新”。销售人员往往会以新产品收益高诱导消费者,以“整合保单”“分期转入”等语言进行误导,有意掩盖“退旧保新”的实质。消费者要提高警惕,认真了解“退旧保新”可能产生的损失,尤其是高保障型保险退保、减保的风险,根据个人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三要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合法权益。如果发现销售人员销售过程异常,消费者应当通过相关保险公司官方途径进行咨询、核实。消费者确认销售人员存在欺骗误导行为,应当尽量留存证据,及时向我局投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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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听信|口头|旧|销售|保险产品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