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严打重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县市场监管局以“四个一”为抓手,把此次整治行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科学制定一套整治方案。认真贯彻省、市局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要求,把强化农村食品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基数大、分布广、监管难的现状,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具体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奠定扎实基础。
全面进行一次隐患排查。主要以农村地区食品店、餐饮单位、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食品“三小”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酒水饮料、调味品、地方特色食品、蔬菜、水果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和指导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指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从合规渠道进货,严禁采购、使用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
精心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有效的督导是落实的关键。抽调专人成立15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县17个乡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每个乡镇随机抽取9家食品生产、销售、食堂、“三小”等市场主体,着重督查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各类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过督导掌握整治进展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以问题导向推进整治深入开展。
严厉打击一批非法经营。坚持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通过“九个一批”(即:抽检一批重点品种、约谈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规范一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深挖一批违法线索、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取缔一批食品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移送一批违法案件)的方式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以强化食品案件查办为抓手,积极推进“以案促管、以罚强规”,通过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处罚,有效震慑食品违法行为,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提升。
同时,该局还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市场布局,鼓励、引导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采取设立乡村便利店等方式向涉县农村地区发展,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有效提升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广泛的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共同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6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1025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6处;抽检食品320批次,不合格3批次;立案查处5起。通过整治有效保障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