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保障公平有序的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秩序,日前,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提出行政指导意见,要求各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自觉遵守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定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禁止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十个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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