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实施 出现退货潮?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2014-04-11 1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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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消法》实施,从今年3月15日开始,消费者网购的商品在收货7日内可以退货,无需说明理由。在电商日益发达的当下,该规定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就有了跟实体店一样的当场鉴别的机会,而销售者则面临着由于被试用、试穿而带来的业务量增加的麻烦。

  “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解除了消费者后顾之忧,却让不少商家担心,消费者随便退货,商家工作量增加不说,最怕二次营销时货物砸在手里。

  经营女装网店的李女士表示,她店铺里的衣服销售非常好,但也有衣服出现了在多次试穿以后被退回的情况。李女士担心新《消法》实施后,法律保障了这些“多次试穿”的消费者,商家工作量增加了不说,二次营销的衣服砸在手里怎么办?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潘力仁教授表示,大规模的“退货潮”并不会出现。他说,虽然会有投机取巧的人钻空子,多次使用而不购买,但根据调研情况,大部分消费者都是为了购物而来的,而非为了钻空子。而且,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无理由退货运费也要消费者埋单,这对消费者也是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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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