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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促不退换货?律师:促销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平影影 2014-08-07 09: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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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装陆续上市,夏装进入大力促销阶段,许多网上卖家推出“福袋”的促销方式吸引消费者。由于不知福袋内的商品是什么,许多消费者在收到福袋后,对商品并不满意,向卖家退货却遇阻。

  今天上午,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网店都应遵守新消法“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店家无权对买家评价做出限制。

  发现“神秘”福袋不满意不能退

  所谓“福袋”,是指商家设定“神秘”商品,售价低于商品原价,消费者购买时并不知道“福袋”中的商品是何物。

  记者上午在淘宝网上搜索“福袋”,发现推出的商家还不少,“可能是一条裙子,也可能是两件T恤,或者是店内的饰品,商品价值高于标价2—3倍。”一家女装店铺打出这样的福袋广告。

  “真期待福袋里到底有什么,这种玩法玩的就是心跳啊。”在淘宝上选购服装的李小姐被商家的新玩法吸引,但兴奋的同时她发现,大部分福袋不能退换。

  记者在搜索结果中随机点开5件商品,发现商品说明都会列有“不退不换”、“只接受好评”的说明,有店家还称福袋的产品会有瑕疵,但依旧是“不退不换”。

  回应卖家应遵守新消法“无理由退换货”规定

  记者联系了几家福袋商家,均表示“不退不换”,原因是“福袋本身的利润太小”、“本来就是亏钱卖”等。

  记者上午致电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淘宝上的商家都应该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除了国家规定的特殊产品。”

  记者查询此前淘宝发布的对于新消法的解读公告发现,只有“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这四类产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福袋”商品却多为衣服、饰品等,不在这四类产品之列。

  对于福袋“不接受中差评”的说法,该负责人称这种规定是无效的,“淘宝上所有的评价都应该是买家自愿、真实的评价,店家无权规定买家给出什么评价。”该负责人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向淘宝客服反映问题。

  律师促销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对于商家提前告知的做法,新消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律师表示,福袋销售也是一种促销手段,“福袋”相当于打折商品,商家不能以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为条件损害消费者权益,这是一种典型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对消费者不公平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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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促,退换货,律师,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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