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怎么看“7日无理由退货”?
反对 高价商品不给退货 高价格商品在“7日无理由退货”中成为了一类特殊的豁免商品,这部分高价格商品被网站定义为奢侈品。本报与中国消费网联合调查发现被调查的11家电商中,仅有唯品会、佳品网和聚美优品3家电商支持奢侈品“7日无理由退货”,大部分电商都拒绝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 如乐蜂网规定:“奢侈品品牌商品,包括LaMer海蓝之谜、LaPrairie莱珀妮、HR赫莲娜、Dior克丽丝汀迪奥、Sisley希思黎、Guerlain娇兰、Givenchy纪梵希、Chanel香奈儿,一旦拆封非因质量问题不接受退货。”珍品网也规定:“爱马仕(Hermès)、香奈尔(chanel)、路易威登(LouisVuitton)所有产品签收后,非质量问题不予受理退货”。佳品网规定:“特殊商品如化妆品、贴身衣物、珠宝、黄金饰品、赠品等,如非质量问题,无法办理退货。” 面对这样的情况,消费者是怎样判断的呢?调查显示,40.46%的消费者认为价格高的商品为奢侈品,31.23%的消费者认为不好判定什么是奢侈品,28.31%的消费者认为大品牌就是奢侈品。 而对于“部分奢侈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您认为哪些理由是合理的”调查中,52.49%的被调查者表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拒退的借口;39.85%的被调查者表示,退货后商家无法鉴别退回商品的真假,影响二次销售,这样的理由是可以接受的;7.65%的被调查者表示,价格高所以不能无理由退货的理由可以接受。“电商规定数码、名表、通讯、珠宝首饰和贵重家电等商品,超过一定金额(2000元、500元、300元不等)就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这种规定是否合理?”82.78%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合理,17.13%的被调查者认为合理。 对于高价格商品不实行无理由退货,绝大多数消费者都认为不合理。调查中有消费者认为,高价格商品、奢侈品特殊在哪里?难道仅仅因为“高价格”就可以认定其为特殊商品?电商将其归为“7日无理由退货”豁免商品是否合理?电商声称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但实际却为无理由退货设置了重重障碍,这涉嫌“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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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商,7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