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标识错误致衣服受损 销售者要承担责任
因洗染不当造成衣物损坏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4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强调如果洗涤标识错误致衣服受损,销售者也要承担责任。 据统计,2013年年消协系统受理的洗染纠纷达6886件,其中涉及干洗服务3360件。投诉案件中包括很多价值不菲的裘皮类服装。分析显示,在这些投诉中除了洗染店本身业务不精洗坏衣物外,还有部分是因为生产厂家在生产服装时标注的“洗涤符号标识”不正确,从而导致洗染店按照不正确的方式进行维护,造成洗涤服装受损。 中消协表示,消费者按照错误的洗涤维护符号标识进行维护服装时,如果导致服装受损,销售者或者生产厂家要承担责任。目前,又值着装换季时期,服装洗涤量增加。在此,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销售者、生产厂家注意以下事项: 洗涤标识不清造成衣物受损,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非经营者过错,由于洗涤标识误导或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造成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洗涤经营者不承担责任,但是服装销售者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等民事责任。 洗染标识众多,提示效果不容忽视。服装洗涤因不同的材质等原因,有干洗、水洗、免熨烫等常见分类,还有一些不能挂晾、不能用蒸汽熨斗熨烫、不能用柔顺剂等特殊要求。建议生产厂家要标注正确的洗涤维护图形符号,除使用正确的洗涤维护图形符号外,还可以另外使用必要的补充用语,特别是针对一些不常使用的洗涤维护符号,以防止服装在洗涤维护时受到损伤。 如果遇到按照错误洗涤维护符号标识进行服装维护,导致服装受损时,消费者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洗涤单据,作为进一步维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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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衣物洗涤,标识错误,受损,承担责任 |